| 1.入馆须知 |
一、本校读者凭本人的有效读者借阅卡进入图书馆;校外人员凭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到馆办公室或校保卫处办理接待手续。
二、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的任何地方吸烟及用火。违者除令其立即熄灭烟火外,还将交由保卫处处理。
三、请保持馆内安静,禁止喧哗、打闹,不得在馆内朗读、唱歌、吹口哨以及在制造其他噪音。入馆后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声。
四、请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或随地丢弃废弃物。
五、请勿将食物带进馆内。禁止在馆内进餐、吃零食。
六、请自觉保护图书馆建筑和馆内的一切设施,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损坏设备。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七、维护馆内秩序,不得抢占阅览座位。
八、请注重仪表,言谈举止文明大方,衣着整齐,禁止仅穿背心、短裤及穿拖鞋入馆,凡衣履不整者一律谢绝入馆。
九、请自觉遵守并协助本馆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馆内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均有权及时制止和批评,对不接受批评且态度恶劣者,将给予停止借阅权限等处罚,并在必要时交由其所在系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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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读者借阅卡管理办法 |
一、读者借阅卡的发放 读者借阅卡的发放统一由流通部(图书馆108室)对不同读者办理相应的借阅卡。
本校正式教职工凭人事处的证明,入学新生以班级为单位凭所在系证明,每人进行图像采集并缴纳一定的工本费,均可按规定申请办理读者借阅卡,成为我校图书馆的读者。 读者借阅卡实行借书、阅览功能合一,每位合法读者发一张机读式读者借阅卡。 因工作需要,部门临时聘用人员经部门申请可到流通部办理临时读者借阅卡。
二、读者借阅卡的使用
1.读者借阅卡是读者进入本馆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唯一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此卡,按有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2.读者借阅卡应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和涂改,否则本馆有权收回。离校前应还清借书,将读者借阅卡交回图书馆进行注销。
3.读者借阅卡实行“借”、“阅”合一,进入阅览室或进入书库选书应主动校验借阅卡。
4.读者借阅卡遗失后,应及时到图书馆流通部说明原因,办理挂失手续,一个星期后领取临时借阅卡,过后再领取正式的读者借阅卡。挂失前被人冒借图书,概由本人负责。
5.第一次补办读者借阅卡需缴纳补卡费,如再有遗失,补卡费递增计算。读者补发新卡后,如原卡找回应立即将旧卡交回流通部,补卡费不退。如新旧卡同时使用,一经发现将给予停止借阅的处罚。
三、读者借阅卡的管理
1.为加强读者借阅卡的管理,图书馆不定期地进行验证工作,每次验证后,未经查验的读者借阅卡自动失效。
2.学生离校、退学、休学时应将所借图书归还图书馆,并将读者借阅卡读者借阅卡进行注销。
3.本校教职工退休时,请持人事处通知单到图书馆流通部办理换卡手续。
4.本校教职工(含短期聘用人员)离职时,请持人事处通知单到图书馆办理相应手续。
5.借用或冒用他人借阅卡者,一经发现即刻扣留,并区别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借阅卡只限于有效期内使用,读者使用过期借阅卡,一经发现即刻收回,并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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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图书借阅规则 |
一、读者凭本人读者借阅卡换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库选书,无代书板禁止入内。本库图书实行开架借阅。读者选书时,应正确使用代书板。
二、读者外借图书超期不还,需按章缴纳滞纳金,每册图书每天收取滞纳金0.20 元。
三、图书所贴条形码是计算机识别图书的符号,应特别加以爱护。如有遗失或污损,按每张条形码 2.00 元赔偿。
四、读者借阅图书必须十分爱惜,不得圈点、批注、污损、裁割。如造成图书损坏,视损坏程度按书刊全价的 3-5 倍收取损坏图书补偿金。
五、若图书丢失,如果读者能购到同一版本且完好无损的图书赔偿时,每册另补交图书加工费 5.00 元;否则,如下标准赔偿:1989 年以前的图书按书价 10 倍、 1994 年以前的按书价 7 倍、 1995 年(含)以后的按书价的 5 倍收取丢书补偿金;如果是丢失整套图书中的一册将按整套图书的总价计算赔率。
六、外借图书中附有光盘的,读者在借书时务必仔细检查核对,有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否则后果自负。归还图书时若光盘丢失、损毁,读者需交纳5元的光盘刻录费,由图书馆技术信息部负责重新刻录。
七、偷窃图书和报刊者,视情节按书价的 10-20 倍收取补偿金,停止其借阅权限三个月直至收回其借阅卡,并通报相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八、对勇于制止和检举损坏图书、偷窃书刊等不良行为的读者,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读者借越权限如下:
读者类型 |
读者权限 |
借期 |
可续借借期 |
可续借次数 |
教师 |
12 册 |
90 天 |
90 天 |
1 次 |
其他在职职工 |
10 册 |
90 天 |
30 天 |
1 次 |
学生 |
8 册 |
30 天 |
15 天 |
1 次 |
离退休人员 |
5 册 |
30 天 |
30 天 |
1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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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书刊阅览规则 |
一、读者凭本人借阅卡进入阅览室,由工作人员验证、登记、押证并更换阅览牌后方可阅览。
二、读者可携带书包等学习用品进入阅览室,但携带的食品、雨具等物品需放在指定地点。
三、读者自行取阅图书(报刊),阅览牌请随身携带。每次最多可取阅三册,阅后请将报刊放回原处。
四、读者阅览完毕,持阅览牌换回本人借阅卡之后方可离开阅览室。
五、阅览室的图书(报刊)一律不对外出借,未经许可不准将图书(报刊)带出本室;若需复印,须通过工作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将图书 ( 报刊 ) 带出,复印完毕尽快归还。
六、严禁藏匿、撕割、涂画、偷窃报刊资料,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阅览区域内严禁使用手机,请读者在进入阅览区域前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
八、保持阅览室内的安静、整洁,严禁喧哗。请将纸屑等废弃物品投放到指定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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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读者自修室管理规则 |
一、自修室一律不允许用书包、书、本等物品占据座位,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个座位。
二、读者短时间离开座位,应在座位上留一纸条说明离开的迄止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不留纸条说明或超过规定的时间仍不返回,后来者便可使用此座位。
三、午饭时间、晚饭时间不允许长期将书包留在座位上,请做到人走物走,否则视为占座行为,物品丢失,后果自负。
四、因占座产生纠纷,由工作人员调解,对占座一方提出严肃批评。
五、请爱护室内设备,不得私自将桌椅携出室外,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请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与乱扔纸屑。
七、请保持室内安静,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请勿大声喧哗。
八、请规范自身行为,做到举止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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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多媒体阅览室读者守则 |
一、读者凭本人借阅卡换取机位牌,使用对应的机器。一人一机,如要更换机位,需重新换取机位牌。
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使用的法律法规。严禁任何黑客攻击行为;严禁发布和传播任何诋毁他人及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严禁访问含有暴力、色情及危害公共安全等不健康内容的网站;本室禁止任何计算机游戏。
三、读者可携带书包等学习用品进入阅览室,但携带的食品、饮品、雨具等物品需放在指定地点。保持室内整洁、安静,规范自身言行,举止得体,不得有任何影响他人的行为。
四、精心爱护室内的一切设施,不得随意移动各种设备、踩踏桌椅,不得插拔、拉拽、蹬踏各种线缆。为保证系统安全,防范计算机病毒,禁止自行安装各种软件,禁止私自更改机器的各种软硬件配置。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因素损坏设备者,按有关规定赔偿。
五、不得私自重启或关闭机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机器故障,请立即报告管理员妥善处理。
六、读者的数据,请及时用闪存或其它方式转存带走,图书馆不负责读者的数据安全。
七、凡违反上述规定者,依照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停用账户一个月直至注销账户,情节严重者,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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