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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概况
 
读者借阅卡

读者借阅卡
1、读者借阅卡的发放
(1)读者借阅卡的发放统一由流通部(新馆一楼东侧108室)对不同读者办理相应的借阅卡。本院正式教职工凭人事处的证明,入学新生以班级为单位凭所在系证明,进行图像采集后,均可按规定办理读者借阅卡,成为我院图书馆的读者。
(2)读者借阅卡实行借书、阅览功能合一,每位合法读者发一张机读式读者借阅卡。
(3)因工作需要,部门临时聘用人员经部门申请可到流通部办理临时读者借阅卡。
2、读者借阅卡的使用
(1)防灾科技学院读者借阅卡是读者进入本馆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唯一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此卡,按有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2)读者借阅卡应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和涂改,否则本馆有权收回。离校前应还清借书,将读者借阅卡交回图书馆进行注销。
(3)读者借阅卡实行“借”、“阅”合一,进入阅览室或进入书库选书应主动校验借阅卡。
(4)读者借阅卡遗失后,应及时到图书馆流通部说明原因,办理挂失手续,一个星期后领取临时借阅卡,过后再领取正式的读者借阅卡。挂失前被人冒借图书,概由本人负责。
(5)第一次补办读者借阅卡需缴纳补卡费,如再有遗失,补卡费递增计算。读者补发新卡后,如原卡找回应立即将旧卡交回流通部,补卡费不退。如新旧卡同时使用,一经发现将给予停止借阅的处罚。
3、读者借阅卡的管理
(1)图书馆由流通部和技术信息部对读者数据库进行管理,在图书管理系统中建立读者文档记录,并进行动态编辑。
(2)为加强读者借阅卡的管理,图书馆不定期地进行验证工作,每次验证后,未经查验的读者借阅卡自动失效。
(3)学生离校、退学、休学时应将所借图书归还图书馆,并将读者借阅卡进行注销。
(4)本校教职工退休时,请持人事处通知单到图书馆流通部办理换卡手续。
(5)本校教职工(含短期聘用人员)离职时,请持人事处通知单到图书馆办理相应手续。
(6)借用或冒用他人借阅卡者,一经发现即刻扣留,并区别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借阅卡只限于有效期内使用,读者使用过期借阅卡,一经发现即刻收回,并给予相应处理。
4、借阅数量与期限表

读者类型 读者权限 借期 可续借借期 可续借次数
教师 12册 90天 90天 1次
行政管理及其他职工 10册 90天 30天 1次
学生 8册 30天 15天 1次
离退休人员 5册 30天 30天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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